| 发布日期:2026-01-31 15:59:49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1676号)和《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5〕33号)等要求,经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委会评审,路娜娜等11人(见附件)通过了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2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邮编:257237,联系电话:0546-7016962。
附件:2025年度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通过人员名单.xlsx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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